各学院、各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课题管理,保证校级课题研究质量,根据《33323银河app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至2024年所有已完成研究任务且符合结题条件的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级课题。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撰写详细的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目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过程、研究成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后续研究设想等,要求逻辑清晰、数据详实、结论明确。
2.成果材料:提供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材料,如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视频(U盘并附作品说明)等,成果需与课题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3.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教师须填写以下材料: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
三、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各部门自行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原则上评审专家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通过审阅结题材料、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如有需要)等形式,对课题研究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及成果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二级学院给出验收意见,并留档院内《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备查。
四、验收时间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6:40)前,将《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内课题汇总)提交至教务部电子邮箱:jwc@gdddc.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校级课题结题材料”,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与签章后的扫描版,无需提交纸质版本)。
结果公示时间:接受时间截止后,验收结果将第一时间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各课题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存在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一经查实,取消其结题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教务部将抽查部分学院的结题材料。
3.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题验收,学校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联系人:刘哲 彭冬艳 联系电话:0757-85583613
请各部门及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校级课题结题验收相关工作,确保课题研究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学校科研水平提升和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教务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