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组织2025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现组织2025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一)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坚 持深入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文艺、社科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以艺术教育理论与艺术职业教育办学治校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艺术教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创新发展。

(二)科研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一定水准的研究成果。 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术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创新研究要聚焦文旅行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和应用场景,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内容

   年度项目按《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指南》进行申报,“指南”含具体选题和方向性选题(带*号)两类, 指南中的“综合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列为重点课 。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选择指南 选题进行申报。具体选题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可对选题作适当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选题核 心内容;方向性选题只规定了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所有涉及艺术学科教育教学内容的皆 在指南的“三、教育学”中选择。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学会全体会员单位。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不能同时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参与人同年度只能参与2个项目 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3.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亦不能作为参与人申报。

5.主持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但已撤题且尚在限制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由学校组织集中申报,每个学院推荐1人,如有多人申报,请学院根据申报书质量排出名次,如有学院无人申报,可替补推荐。

2.为确保申报质量,项目需经学校评筛选方可上报,学校申报不超过10项,有项目撤项的单位根据2024年撤项数自行核减申报数。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

4.申报材料:申报表(word)(word)汇总表(Excle)   均报送电子版,其中申报表、汇总表需同时报送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PDF版。三项材料各类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版发送至whysyjzx@gdddc.edu.cn

五、结题要求

1.年度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2年,研究时间从学会立项文件发文之日起算起。

2.项目成果原则上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公开发表(不含增刊), 如以单篇论文结题,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千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有同行业单位或上级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公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需出版,出版确有难度的,提请结题时须同时提交三位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或被采纳应用时,须首要标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4.结项成果如为论文、论著,时必须提供复制比报告,要求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含20%)。情节严重者, 将作撤题处理,并取消以后2年内学会项目申报资格。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活页内容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工作单位及姓名(含项目组成员) 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否则按申报无效处理,不进入评审。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 资格。



    附件:


1 .2025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指南

2.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报表

3.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网址:https://www.cefaweb.com/notice/article?id=0ad7906831e0f7ad79e45a8ac5fec665&type=11&prev=notice


 

                                                                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2日

 

 

 

 

 

东校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11号 邮政编码:510075

西校区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 邮政编码:528231

电话:0757-85583313 传真:0757-85999954

办公室邮箱:dzbgs@gdddc.edu.cn

信访邮箱:xinfang@gdddc.edu.cn

招生就业办:020-87047560,87047495

版权所有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粤ICP备15046919号

总访问量:   您是第位访客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