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拟申报新增专业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国家和广东省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标教育部等部门文件要求,着力优化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积极响应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新工科”“新文科” 建设要求,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时,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摸底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紧密围绕国家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社会民生领域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严格参照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相关指示,优先考虑设置如面向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市场需求旺盛、就业前景广阔的专业,有的放矢地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2.特色发展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基础,充分发挥学校在艺术教育领域的特色优势。鼓励设置体现学校特色、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专业,避免同质化竞争,以符合教育部推动专业优化升级,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的要求,助力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3.条件保障原则:拟申报新增专业应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实践教学基地等。严格对标《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更新时间2024年12月)》(附件2)等相关规定,确保专业能够高质量建设和发展,为专业设置提供坚实保障。
三、摸底范围
本次摸底涵盖我校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拟申报的新增专业。
四、工作要求
1.深入调研论证: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广泛深入的市场调研,了解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以及同类院校相关专业设置情况。同时,要紧密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突出专业设置对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适应性。
2.优化专业布局: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结合自身发展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鼓励围绕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设置与之配套的支撑专业或新兴专业,形成专业集群优势。参考教育部关于专业动态调整的要求,注重淘汰不适应市场需求、办学效益低的专业,实现专业的合理进退和动态优化。
3.确保办学条件:拟申报新增专业要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专业办学条件的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为专业的顺利开办奠定基础。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广东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拟新增专业信息表》(附件3),《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4),于2025年9月8日前将电子材料(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教务部邮箱jwc@gddd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二级学院名称+2025 年拟申报新增专业摸底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部教学规划科1315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摸底工作是学校专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摸底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下一步专业申报计划。审核过程中将充分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标准,对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办学条件等进行全面评估。
3.每学院限填报2个专业。此项工作仅为摸底调研,不作为本年度专业申报依据。
联系人:刘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0757-81825259。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3.广东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拟申报新增专业信息表
4.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