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省高职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包括:1.首次参加 2024 年验收且省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 2018 年省教改项目、2020 年省教改项目(高职扩招专项)、2021 年省教改项目、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前期未参加过验收的 2021 年省教改项目;3.已到期的2023 年省教改项目。
二、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以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重点考察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效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校内验收工作。省教育厅对校内验收通过的项目组织开展省级验收。
(二)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
(三)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立项,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1.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2.验收结论为暂缓通 过且属于第二次参加验收的项目。
(五)首次参加验收的项目,如此次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可参加下一年度验收;如下一年度验收仍不能通过或不参加下一年度验收的,撤销立项,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四、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一)2025年9月5日前,学院提交材料
1.材料清单:(1)根据项目立项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或任务书与建设方案(可编辑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2)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文档、签字盖章扫描件,按项目名称+结题验收登记表命名,项目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部分需盖财务处章,项目校内管理部门意见栏无需盖章);(3)佐证材料(附件2)(4)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文档)。
2.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省高职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发至邮箱jwc@gdddc.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2025年9月8日前,学校验收并公示
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并按照省厅要求,校内验收结果在官网公示5天。
(三)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省厅并建立工作专栏
验收材料统一报送省厅,并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2025年省质量工程验收”工作专栏,将验收材料及其相应必要的佐证材料(扫描件)等上传至验收专栏,供专家验收使用。
联系人:刘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0757-81825259。
教务部
2025年6月30日